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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交通运输或将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从9月1日起,新的《安全生产法》将正式实施,并明确提出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而交通运输就属于八大高危行业之一。

此次新安法修改有两大亮点:

1、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

2、八大高危行业强制执行安责险,否则将被处最高20万元的罚款。

目前,应急管理部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建议稿中对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罚则。其中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议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直至其投保安责险。

据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交通运输领域也在强制企业投保安责险范围内,对卡友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政策,不少人希望能早日落实,为卡友提供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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